刚买房 业主怒砸售楼部 矛盾怎么解决?
最近山东青岛有业主反映,刚买的房子降价几十万,所有业主都觉得损失很大,就去找开发商商量意见,甚至在售楼处砸了。但开发商说,买房要考虑涨与跌的问题,这种风险在买房前就要了解。
有网友说:“差距太大了,一套房子和一套房子相差30到40万,有的甚至70到80万。业主觉得不舒服是可以理解的。”“三个月价格涨了100万,还没有分给开发商。”“涨价降价都是市场正常波动,没人敢说房价只能涨不能跌。”真的是车主的错。现在房子降价了,你要求赔偿差价。房子涨价为什么不把溢价部分退给开发商?"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44条,“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,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。中国企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方式,如合同,由双方签字盖章。
当青岛的一些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,合同已经生效。合同生效后,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,如标的物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格、时间、地点、结算等,全面、正确地履行义务。未经双方同意,合同内容不得随意变更。青岛业主扰民售楼处的行为除了泄愤外,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。而且售楼处的沙盘虽然看起来价值不高,但其实是最值钱的东西。如果是售楼处砸的时候不小心损坏了,赔出去几十万,业主只能丧妻、丧兵。
但有一个例外,合同法上称之为“情势变更”,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,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,使合同的基础发生动摇或丧失。维持合同的原效力,按照原合同履行明显不公平的,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。但是,情势变更的适用也很严格。必须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更,不是不可抗力,也不是商业风险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事人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终止合同。但该事件属于商业变更,不属于情势变更的适用范围,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。
业主的要求必须符合合同精神,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支持。否则,再多业主参与青岛事件,再怎么抵制,都只是扯淡,解决不了问题。
这件事最后会怎么处理?我们还不知道,但目前中国房地产已经进入饱和阶段,供大于求。因为疫情的影响,房价也有下降的趋势。未来,房价下调可能成为常态。关于买房,无论是投资还是居住,都要做好市场调研和综合考虑。合同一旦签订,就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之后双方都不能反悔,不管房产的价格是降了还是涨了。
